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46)、《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已完成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和市直学校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职称评审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1219日至202512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1225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防城港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林业大厦防城港市教育局812室,联系电话:0770288382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完成审核报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防城港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218日